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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户外广告(市区弱电箱手工画)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1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广告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18
截止日期:2019.11.29
招标代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浙江省
关键词: 广告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9]4126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19-073(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户外广告(市区弱电箱手工画)创作

1批

30.0万元

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安装等国内户外广告宣传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

5. 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后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采购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磋商文件费或至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磋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9日13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29日13时3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磋商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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