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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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松北区 |
内 容: | ****松北区城*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_提升城*形象品质打造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BQC[****]**** 计划编号:FS【****】**** *.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北区城*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_提升城*形象品质打造亮化工程已由哈松城执呈【****】***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 |
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_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打造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BQC[2019]0478
计划编号:FS【2019】0051
1.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_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打造亮化工程已由哈松城执呈【2019】28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_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打造亮化工程;
2.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3项目总投资:13,836,597.00元;
2.4建设地点:松北区
2.5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5日。共21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3,944,061.00元 (倍丰大厦、美域江岛、中国移动、香格里拉酒店)
第二标段:5,147,100.00元 (区政府1、2号楼;金河湾1号;世纪花园4、6、7、11、33、35、36、41号楼;世茂滨江1、2号楼)
第三标段:2,118,783.00元 (CBD1、2、3号楼;东、西门卫)
第四标段:1,939,543.00元 (世茂大道绿地)
第五标段:687,110.00元 (滨水大道北侧景观)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项目供应商申请人应具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小班长成员:施工员壹人(提供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活动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项目活动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4.获取文件
4.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3266号君康大厦写字楼9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文件送达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3266号君康大厦写字楼9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其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81085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50070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bjjzdhebfgs@163.com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