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仙女镇三友村史桥组两个小队农田共计74.65亩,经村集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将此农田对外发包公开交易。 一、项目概况 1、地点及使用要求:此土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农作物,不可建任何永久性建筑及其他用途。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原4队农田地位于三友村史桥组,东至京沪高速,西至王港河,南至宁通高速,北至友曹路。农田面积28.3亩(以实地丈量为准)。交易底价:每年租金650元/亩/年,最终以竞价高者中标承租,低于此报价的废标。竞价保证金:1500元(无息)。交易成功后,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抵算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应用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违约、违法及其他行为的支付和扣罚。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标段二: 原5队农田地位于三友村史桥组,东至王港河,西至振兴组,南至宁通高速,北至友曹路。农田面积46.35亩(以实地丈量为准)。交易底价:每年租金400元/亩/年,最终以竞价高者中标承租,低于此报价的废标。竞价保证金:1500元(无息)。交易成功后,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抵算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应用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违约、违法及其他行为的支付和扣罚。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承包期限及缴款方式: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为期3年,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按年缴纳。每年1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如逾期缴纳,则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3、交易方式:报名者达二人以上开标,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交易底价直接中标成交。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承包能力及经济能力,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承包农田种植的条件,能够独立履行承包合同的单位、集体。 3、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为申请人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如委托他人投标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此项目的竞价保证金本票原件和复印件。 2、公示及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下午5时止。集中报名在2019年11月21日下午14:30至16: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3) 竞价保证金只收取银行本票(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汇款。)报名时须提交竞价保证金本票原件。(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三友村经济合作社;开户行: 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友谊支行 账号:3210880521010000017699)。并注明缴款事由为仙女镇三友村三友村史桥组原4队农田发包项目竞价保证金或原5队农田发包项目竞价保证金)。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竞价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同上)竞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参加竞标,迟到场的将取消竞价资格,报名者未参加竞价的视为竞价过程违约。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银行本票。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中标信息公示5日内签订好协议,如拖延、拒签协议,竞价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标段重新发包。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和E阳光APP平台一并发布,并同时在村公示栏张贴。 现场查看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仙女镇三友村经济合作社 2019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