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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乐台广场南侧经营棚出租公告(代码:807335)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15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广场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15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项目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乐台广场南侧经营棚出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长**至****年**月**日),其他条
关键词: 广场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乐台广场南侧经营棚出租

项目编号

 807335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11月2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11月14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出租标的位于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1/1

租赁面积

15 m2

租赁期限

1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算起。

租金支付

方式

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简装

承租押金

出租标的成交金额的2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的位于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游客流量大,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混合结构;简装;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

1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8万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安徽九华山金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6679490035(1-1)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

法定代表人:李正白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安徽九华山金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乐台广场南侧经营棚,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内乐台广场南侧经营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商业。

(2)经营业态:禁止经营餐饮(蒸、煮、烧、烤、炒)类项目、并禁止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园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经营时间须与园区开园(早上8:00)、闭园(下午17:00)时间同步,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全部租金。

2、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出租标的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办理移交时须签订《租赁房屋交接单》),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经营时间须与园区开园(早上8:00)、闭园(下午17:00)时间同步,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办理移交时须签订《租赁房屋交接清单》);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经营时间未与园区开园闭园时间同步、或因涉及整改事项未按出租方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或因承租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或承租方对游客的合理投诉未及时处理的,以上四种情形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按人民币2000元/次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罚款,出租方可直接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当月罚款次数超过三次以上,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经营行为给园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离清场,且不得要求出租方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应承担相应地合同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经营餐饮(蒸、煮、烧、烤、炒)类项目、并经营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园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离清场,且不得要求出租方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应承担相应地合同违约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水、电费须向出租方预交3个月),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园区整体经营需要或上级相关部门及国家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承租方不得就《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8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 11:30,14:00至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周经理(0566-2023567);王经理(0553-3117536)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池州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其他

 


 


 


 

安徽九华山金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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