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对樊庄社区4亩约2700平方米土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樊庄社区2700平方米土地招租 2、项目规模及概况:此招租项目位于新通扬运河南岸,占地2700平方米。此土地只能用于花卉、苗木种植,不得新建其他永久性建筑。 3、第三方在场地内种植花木并新建围墙,本次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和第三方协商解决以上花木种植以及新建围墙等费用(此费用不含在竞标报价中)。 二、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报名对象要求: 1、凡是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对象,满足下列条件: ①独立法人单位,并领取营业执照; ②被信用中国列为执法失信单位不得参与。 2、报名条件:参加竞租人应无违法违纪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3、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不得翻建。 四、公告公示、报名、竞标时间,报名及竞标地点: 1、公示时间: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年 11 月21 日 。 2、集中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2:30 至 4:30 ,逾期不予受理。 3、交易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上午 10:00 。 4、报名及交易地点: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五、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租保证金本票或汇票(原件)。 以上单位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报名时需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 (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并注明缴款事由为樊庄社区2700平方米土地招租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保证金中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后无息返还;未能中租者,且无违规行为的,交易结束当场无息返还。 六、招租方式 1、凡是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单位,需持报名资料及竞租保证金本汇票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招租活动。 2、招租采用竞价形式,意向申请人通过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申请人只需报总价,价高者得(具体场地情况请实地考察)(如只有一人报名,则双方协商底价成交,如两人及两人以上报名,则以两轮竞价方式交易,每轮竞价增加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价格高者达成交易,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通知所有申请人并增加一轮报价),原承租者竞标价与其他最高竞标者相同则以原承租者优先续包。 3、本次招租保留底价为:20000元/年。 4、最终承租价格确定以后,中租人应于中租结果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行为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审查合格的竞租人与参加竞租活动的人员串通,恶意拍租及严重影响正常活动开展行为的,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包期限及缴款方式:自协议签定之日起,期限为3年,按年缴款,采取先付款后租用方式,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本年租金,以后每年合同签定之日前交清下年租金。 6、未经许可,承租人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肢解转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核准,不得在承租场地内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没有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或在新一轮公开招租中未能中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可拆除的电器或设备可以拆除,其所投入的不动产及装饰装璜不得拆除,无偿交与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及后续承租人索要转让费、补偿费及折旧费等。 8、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开户挂表,平时小修费用、水电费等一切费用自行缴纳。 9、本项目交易标的物无土地证,交易成功后中标人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10、资格预审合格单位须在交易时间前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本票签到,迟到者或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交易活动。 11、本次招租由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固定价格壹仟元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 (2)承租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将服务费缴纳给代理机构;承租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3)服务费不包含在竞标报价中,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代理机构。 八、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 报名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樊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2019年11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