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莘庄镇维修资金第三方代理记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莘庄镇维修资金第三方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13-11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980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咨询服务:2020年对全镇范围内有需求的业委会、居委会提供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年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6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6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5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2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5 16:30:00至2019-11-26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携带上传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现场报名时间:2019-11-15至2019-11-22 9: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10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7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7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城路158弄38号1306室
2、磋商地点:宝城路158弄38号13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3份(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199 |
邮编: |
20001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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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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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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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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