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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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镇G***辅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S*********** 项目名称 *****镇G***辅路工程 标段编号 GXS******************; 标段名称 *****镇G***辅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 |
[0]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XS20191113315 | 项目名称 | 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GXS201911138121146139; | 标段名称 | 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1月20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20191113315 本招标项目为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响水县运河镇G204辅路工程,项目位于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北起彭庄河桥,经X304,南至中山河桥,道路全长4.84km。 辅道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镇区段标准横断面布置为1.5m侧分带+5m非机动车道(沥青)+1.5m人行道树池,郊野段标准横断面布置为1.5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水泥)+1.5m土路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资格条件: 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2 业绩要求:无。 2.4.3 信誉要求: 2.4.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2.4.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4.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4.4 项目负责人*** 2.4.4.1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 2.4.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4.5 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5月-2019年10月或者2019年06月-2019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 2.4.6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4.7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4.8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负责通过审查、验收。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6、工程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1)工程完工且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款,付至工程总计量款的50%;(2)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80%;(3)至交工后满二年按审计总价结清余款。(上述约定均不计利息)。 7、评、定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8.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9、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10、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陈秀东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联系人:孙建标 联系电话*** 邮箱:xsdxdl@163.com 传 真:***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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