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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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墩头镇**农场库房彩钢瓦、门窗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墩头镇**农场库房彩钢瓦、门窗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虬湖谷物种植农地股份**社,招标人为**虬湖谷物种植农地股份**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
墩头镇合作农场库房彩钢瓦、门窗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墩头镇合作农场库房彩钢瓦、门窗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虬湖谷物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安虬湖谷物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墩头镇合作农场库房彩钢瓦、门窗安装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墩头镇;
(2)招标范围:彩钢瓦、门窗工程施工;
(3)工期要求:15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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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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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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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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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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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钢瓦、门窗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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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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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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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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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项目负责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 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单位资质等级证书;d、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e、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
14时3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2019年11月20日18时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dtzztb001@163.com(邮件格式:收件dtzztb001@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政所三楼)。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元,开标现场缴纳。
7、招标人:海安虬湖谷物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
8、招标代理单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清松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