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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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坛石镇横渡村枫树桥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坛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级拨付包干资金,招标人为***坛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坛石镇占村村、上王村、鳌头村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枫树桥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拨付包干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于江山市坛石镇占村村、上王村、鳌头村、五圳村、上溪村、坛石村、谭边村、占塘村、郭丰坞村、横渡等村。项目区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2.2312公顷(折合33.4680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3422公顷(折合5.1330亩),新增旱地面积1.8890公顷(折合28.3350亩);项目总投资为1318049元,其中一标段(占村村+上王村+鳌头村+五圳村+上溪村)投资644236元;二标段(坛石村+谭边村+占塘村+郭丰坞村+横渡村)投资665813元。
2.2本工程总工期:2019年11月中旬完成设备进场、建筑垃圾清理等施工准备工作;2019年11月底完成田块平整、道路渠道等主体工程;2019年12月底完成路、渠等全部工程完工,并进行竣工结算等工作。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安排计划为2个月(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
3.2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外省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取得《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3.3备注:开标按Ⅰ~Ⅱ顺序进行,本次招标以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预中标候选人为原则:如某投标人被推荐为Ⅰ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就不参与Ⅱ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现金用信封密封注明单位名称带至开标会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以此类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扣完为限。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570-4888776、6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