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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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文件-**农商银行清分机采购项目.doc 招标公告-**农商银行清分机采购项目.doc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 |
关键词: | 银行 |
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0.8万元,(其中每台清分机三年的租赁费为1.6万元)。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招标范围:两口半纸币清分机,拟租赁63台(实际租赁台数可适当增减)货物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2、服务地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网点
3、服务期限:租赁期3年,待租赁期满后,所租货物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自接到通知起10日内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如是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清分机的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9、非南通地区注册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单位。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无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5日前可在“http://www.rgrcb.com/”或“http://www.ntcjgc.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2月 5日 14 时 00分。
5.2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恒隆国际A座8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二份,一份密封于投标文件中;一份无须密封,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供招标代理核查。请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 5日 14 时 00分。
5.5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恒隆国际A座801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刘嵩,联系电话***
联系人: 顾莉玲 联系电话***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采购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 年 11月15 日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
3 |
1.1 |
交货地点 |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网点 |
4 |
1.1 |
服务期限 |
租赁期3年,待租赁期满后,所租货物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自接到通知起10日内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
1.1 |
招标范围 |
两口半纸币清分机,拟租赁63台(实际租赁台数可适当增减)。 |
|
5 |
2.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4.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4.2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100.8万元(其中每台清分机三年的租赁费为1.6万元)。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
8 |
3.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地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网点 |
9 |
7.1 |
招标文件的提疑及澄清 |
提疑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5 时前 澄清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前 |
10 |
10.4 |
投标保证金 |
10000元人民币(现金) |
12 |
13.1 |
投标有效期 |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14.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
14 |
16.1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 2019 年12月 5 日14时00分 提交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
15 |
1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19 年12月5 日14 时00分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
16 |
26.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31.1 |
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价的10%。 |
19 |
招标代理人 |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二、投标须知
1、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项。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踏勘现场
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地点,自行组织对交货地点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2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
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6项。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第五章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2019 年11月 20 日 15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以电子邮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年 11 月 20 日 15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
7.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以书面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书面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0.1、10.2、10.3)
10.1资格审查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0.1.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0.1.2如是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0.1.3清分机的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0.1.4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0.1.5非南通地区注册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10.2技术标(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0.2.1技术方案
10.2.2服务与售后
10.2.3业绩案例
10.2.4技术标文件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10.3商务标(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0.3.1投标响应函
10.3.2投标函
10.3.3投标报价表
10.4 投标保证金
10.5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4.2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先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
10.4.3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10.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无息退还。
10.4.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5款规定修正标价;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款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第六章附件一至附件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合同条款上所列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服务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
12.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6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12.7 投标租赁货物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下列费用:
12.7.1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的所有费用,对于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
12.7.2货物的主材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费用;
12.7.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12.7.4货物的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升级、培训服务等费用;
12.8货物交货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3 项所述,投标人应先到货物交货地点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货物交货地点的地理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与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5.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投标文件分三个包:“资格审查包”、“技术包”、“商务标。”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包件中,并分别在封套和投标文件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件名称。
1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 根据本须知第13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1 招标人按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参加。
1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9.3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主持:
19.3.1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并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19.3.2 由招标代理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本须知第10.2款规定;
19.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招标代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9.3.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0.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
20.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5款的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20.1.3本须知第10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0.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1.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0.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5 款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4.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4.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4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4.4.1无效投标条款
24.4.2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4.4.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4.4.4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4.4.5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4.4.6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4.4.7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4.4.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4.4.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4.2废标条款:
24.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4.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4.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6、评标办法:
2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四章)。
27、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1款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26款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对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本招标货物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http://www.rgrcb.com/”或“http://www.ntcjgc.com/网上公示3天,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2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须到代理机构现场签收中标通知书。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1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依次类推。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31.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依次类推
第二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公开招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中的约定提出质疑,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不能就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委员会明确提出须由投标单位确认的事项,投标单位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公开招标活动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人、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代理单位和招标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招标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招标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投标单位(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招标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单位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市、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投标单位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投标单位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投标单位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市、省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机构对该投标单位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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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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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代理商 |
提供代理商所代理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清分机的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
检验报告 |
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清分机检验报告; |
||
投标承诺书 |
非南通地区注册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
||
诚信承诺书 |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
||
注:条款号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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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100分) |
技术商务:40分,报价:60分 |
||
当技术标评委多于5人(含5人)时,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技术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
||||
评分因素(分值) |
评 审 标 准 |
|||
2.2.2 技术标 (40分) |
技术方案 20分 |
1、金标过检产品数量、投标品牌的纸币清分机符合人行《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纳入2018年《过检机具名录》中有拒钞仓的鉴别机具的得3分。 提供2018年《过检机具名录》 |
||
2、人民币识别要求(2分): (1)适用版别:第五套人民币。 (2)适用面值:第五套人民币1-100元。 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以此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3、鉴别速度: 750-800张/分,得基本分1分; 800-850张/分,加0.5分; 850张以上/分,加1分; (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以此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4、纸币可机读识别18项防伪特征中,每具备1项得0.2分,满分3分。 (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以此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5、能够稳定检出的测试样张数量,每张0.1分,满分2分。 (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以此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6、漏识率为0的得基本分1分,不为0的不得分。 误识率≤0.02%得基本分1分,误识率为0的加1分,在0.01%—0(不含)的加0.5分。拒钞率≤0.2%的得基本分1分,拒钞率在0—0.03%的加1分,0.03%(不含)—0.1%的加0.5分。 冠字号码字符误读率≤0.03%的得基本分1分,误读率在0—0.003%的加1分,0.003%(不含)—0.01%的加0.5分。 (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以此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服务 5分 |
根据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售后服务机构的实力,包括数量、分布情况、人员水平、备品备件库等横向比较打分。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1分,无0分。 |
|||
售后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下列资料横向比较打分 免费维保期内服务承诺、备品备件支持、免费维保期外服务方案、其它服务承诺。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1分,无0分。 |
|||
业绩10分 |
1、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国内金融机构使用本次投标的产品的案例。农商行或国有商业银行(市级银行)每个行得0.2分;其他金融机构每个行得0.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所投品牌在江苏地区金融机构使用的。工、农、中、建、江苏、邮储、农商行(市级银行)每个行得0.3分,其他每个行得0.15分。本项最高得5分。同一案例已在A项中得分的,B项中不再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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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条款号2.2.2技术商务标评审标准的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
||||
2.2.3 报价标 (60 分) |
1、投标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最高限价:100.8万元。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值60%×100 4、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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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现场抽签确定。
2、本项目开标顺序为: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开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规定时限之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争议。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5、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6、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租赁合同协议书
买方(全称):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全称):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纸币清分机经 公开 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单位名称) 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组成本合同的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本合同一般条款
(5)本合同特殊条款
(6)招标文件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和数量: 详见本项目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3、合同总价
3.1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2分项价格: 。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5.1交货时间:
5.2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盖章) 卖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专用条款
一、 租赁细则
1、甲方租用乙方两口半清分机,数量 台,品牌型号: 。
2、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3年。租赁期内,所租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待租赁期满后,合同款全部支付完毕,该项目所租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全新的两口半纸币清分机,如有出现故障问题,乙方应保证城区2小时,乡镇4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无法修复时应提供备机(备机性能不低于原设备);所供产品若在售后维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指标,乙方免费包换。
2、乙方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升级、培训服务、五年售后维保等全部费用。
2、合同签订后,全部设备安装到位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租期满两年,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租期满三年所租货物没有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同时所租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租赁物件的交货与验收
1、乙方自接到通知起10日内发货。须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操作手册等。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各银行网点并负责卸货至指定场所完成安装确保能正常使用。
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由甲方对货物进行抽检验收,验收的依据为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有关文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招标单位拒收。上述是仅凭现状进行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货方对产品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
五、售后服务
1、整机质保期不少于5年,若国家规定质保期超过5年,则按国家规定执行,保证随时质保期内定期维护、免费维修。免费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对所供产品负责终身维修、终身免费升级、终身实施全程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超过质保期后,如需要更换部件或配件时,其优惠不低于本次投标的优惠幅度(投标书中注明质保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3、中标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保证城区2小时,乡镇4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无法修复时应提供备机(备机性能不低于原设备);所供产品若在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包退换。
4、投标方必须免费提供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5、如三年内人行出具新的机具标准,乙方应升级或改造所提供给招标人的设备至符合人行新的机具标准。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总则
项目名称: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租赁项目。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租赁商品为两口半纸币清分机,通过招标选取新金标供应商。
租赁时间:三年。
租赁数量:63台。
货物型号:根据招标单位需求确定。
承包方式:租赁两口半清分机三年,租赁期满后,所租货物的所有仅归采购人所有。供货商提供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送至指定网点),并提供在租赁期限内所供产品的技术升级服务。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所供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升级、技术培训服务、五年售后维保等全部费用。
2、技术响应要求
2.1防伪技术
具备鉴伪功能的产品应通过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 纳入人行《过检机具名录》。
2.2异常币清分
能对残缺、折角、缺角、污渍、孔洞、半张、胶带粘贴、变造币、拼凑币、伪造币等的纸币进行识别、清分。
2.3可疑钞提示
具有可疑钞提示功能,并可显示可疑钞特性
2.4清分方式
可根据纸币面值清分、可根据纸币新旧程度清分、可根据纸币方向清分(纸币正、反面;图像上、下面等)、可根据纸币版本清分(同面值不同年版)支持定量清分、自定义清分模式、能准确识别各券别纸币冠字号码,冠字号码识别以实时方式存入U盘或通过接口输出(可通过显示界面实时显示监控)
2.5数据通信
可将冠字号码数据以符合人民银行及我行标准的形式上传到服务器
2.6混点
新旧版纸币进行混点
2.7清分计数
对清分的纸币进行记数
2.8预置清分
具有预置数量的清分功能
2.9自检功能
能够自动检测故障并显示、屏幕具有编码、文字、图片、动画、蜂鸣器等显示卡钞位置及处理方法、设备可多面开启,方便操作者取出卡钞。
2.10数据统计
可将数据信息统计出来
2.11清分速度
鉴别速度≥750张/分
2.12入钞容量
>500张,可连续加钞、出钞口容量不小于200张/个,退钞口容量不小于100张
2.13使用时间
连续负载运行时间≥8小时以上;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小时;易损件寿命不小于500万张,使用寿命期>8年
2.14软件升级
程序可在线升级、支持U盘快速升级
2.15电脑接口
USB2.0;RS-232接口;以太网接口;具备LAN / WAN (TCP/IP)远程服务;USB接口最少2个
2.16工作电源
220V(1±10%) 50Hz(1±5%)
2.17人机操作界面
具有物理快捷按键(不少于5个),可一键式功能切换,方便快捷。具有彩色触摸屏(不低于5寸),界面可显示清晰显 示设备各项状态。
2.18环保功能
具有接尘盒,便于收集排出设备内的灰尘、具有排风吸尘风扇,可有效清洁设备内灰尘。
3、其他基本要求
3.1 工作界面宽,对钞票不同年版、面额、新旧程度、入钞方向无任何限制。
3.2 同一币种不同面额票面可混点、可清分。
3.3 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五年内能满足新版钞及新版假钞的升级且不得收取费用。
4、交付
4.1交付地点: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各银行网点并负责卸货至指定场所完成安装确保能正常使用。
4.2交付要求:
4.2.1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操作手册等;
4.2.2交货期:供应商自接到通知起10日内发货。
5、验收
5.1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由招标人对货物进行抽检验收,验收的依据为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有关文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招标单位拒收。
5.2上述是仅凭现状进行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货方对产品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
6、运输包装和运输方式
6.1货物在运输和现场保管过程中,应根据(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有关要求,有完善的保护措施和包装要求,使货物不受搬运、潮湿、剥蚀或其它方式的任何损坏。
6.2包装费用如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包装材料应属于招标人的财产。
6.3运输方式:按货物的特点和要求,中标人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售后服务
7.1整机质保期不少于5年,若国家规定质保期超过5年,则按国家规定执行,保证随时质保期内定期维护、免费维修。免费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7.2对所供产品负责终身维修、终身免费升级、终身实施全程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超过质保期后,如需要更换部件或配件时,其优惠不低于本次投标的优惠幅度(投标书中注明质保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7.3中标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保证城区2小时,乡镇4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无法修复时应提供备机(备机性能不低于原设备);所供产品若在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包退换。
7.4投标方必须免费提供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7.5如三年内人行出具新的机具标准,乙方应升级或改造所提供给招标人的设备至符合人行新的机具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文件)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如是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清分机的CQ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清分机检验报告;
(7)非南通地区注册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地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8)诚信承诺书
(9)投标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采购人):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2、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采购人):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公开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3、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3.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标中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明细表。
1、投标响应函
(招标人):
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文件的施工、建成、维保和修正缺陷工作。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我方报价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项目施工要求与总包方签订合作协议书。
7、一旦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招标人、监理方的管理、负责配合好各相关单位完成施工。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 (项目名称)的货物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踏勘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完成全部租赁货物的供应、检验、技术服务、组装、售后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三)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到约束。
(四)我方承认投标文件附件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租赁期: 年,货到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不延误贵方整个项目进度时间。
(六)若我方中标,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七)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3、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与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 注 |
总 计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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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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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货物、数量、规格、计量单位进行投标报价; 2、《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或使设备正常运行应当包含的项目费用和在组装过程中实际应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否则招标人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3、凡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或填“0”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质保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与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 注 |
注:此表仅供参考,各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增减或修改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