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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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年度**镇新云村、**村村内道路建设”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 |
关键词: | 政府 道路 路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2017年度新民镇新云村、金凤村村内道路建设”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犍为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新民镇新云村、金凤村村内道路建设
三、采购预算:337.31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犍为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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