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氧弧熔断棒公开采购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1)、该物料的功能用途:主要用于RH精炼炉(偶尔用于转炉)检修时,通过氧弧熔断棒吹氧切割冷钢,结构为20#碳钢管(单层或双层管)内部植入镁合金丝,尾部套管与氧枪尺寸相配安装。技术质量首先需符合物料短/长描述/品牌要求及发询附件的要求。必须为品牌自产/直供渠道。产品符合对应产品类别的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对中标商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和梅钢炼钢厂用户进行充分技术交流,除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外形及接口尺寸一致外(外形及接口尺寸必须到现场实施测绘确认),还需根据现场工况情况,对该物料的设计得到用户认可,或者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后方可制造。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应的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书/质检报告、使用说明书(若有的话);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3)、详细技术要求见本次询价单详情及物料的具体要求、到货地区等信息,以及物料的短/长描述及备注信息、询价单附件(有附件时)要求,避免报价失误!描述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备注-附件-短描述-长描述。备注对品牌补充时,必须按照“备注”栏要求的品牌报价并供货。 (4)、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计划和订单送货。 (5)、售后服务:对现场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包退包换,必要时提供技术交流和技术支持。
(四)、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1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买方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验收:按约定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15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5年。 (3)、异议处理:①数量异议,买方须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②质量异议(包括使用卖方货物造成影响买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买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③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对买方作出答复。④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⑤不合格货物退货逾期取回的,买方有权移置其他仓库或场地存放,其移置及仓储等费用、风险均由卖方承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取回的货物,买方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予以处置。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1)、投标人向上游采购原料以及向用户供货时,必须保证是正规渠道质量保证的产品,禁止供三无产品。一旦发现供货非正品产品,取消供应资格。 (2)、中标商接到订单后必须在要求的交货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仓库和现场各交货地点,卖方不得任意退单或延迟交货周期,发现两次任意退单或延迟交货(除甲方原因造成的之外)将终止合同执行。 (3)、送货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商、制造日期等;如混装,请附装箱单且小包装上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交货附产品合格证/相应的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书/质检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