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
招标代理: |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规划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安吉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示范区安吉分区晓墅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ZX2019-19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算价 |
|
1 |
晓墅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20.00万元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以下资料寄至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以网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79797688@qqcom):
(1)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8日下午14∶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
2019年11月28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
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三、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安吉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0572-5223073 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纪委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