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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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3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各有关检测单位: 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依据《***农业局关于下达****年农产品(水产品)及农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对**批次农药样品(品种不限)监督抽检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请按照采购方案要求,于****年**月**日**时之**行书面报价工作。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 |
关键词: | 农业 |
各有关检测单位:
经平阴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依据《平阴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产品(水产品)及农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对30批次农药样品(品种不限)监督抽检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请按照采购方案要求,于2019年11月26日12时之前进行书面报价工作。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平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
电 话: 0531-87870625
附件:1.《平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方案》
2.平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定量检测技术方案
3.报价表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方案
依据《平阴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产品(水产品)及农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平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检测数量和报价
(一)对30个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及可能含有的非标示农药成分(杀虫剂、杀菌剂非标示农药成分检测项目不少于30种,除草剂非标示农药成分检测项目不少于15种)进行检测;
(二)本次采购金额不超过4万元;
二、对承检机构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的能力,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和承担检测项目的资质(非标方法除外);
(三)具有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竞价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二)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料复印件;
(三)提供能够检测的农药项目参数等资料;
(四)提供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有意参与的检测单位(供应商)就政府采购询价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11月26日12时之前向农业农村局提供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参与的检测单位一经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超出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递交报价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检测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等密封后(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递交本局,地址:***
2、报价函应完全满足“本方案”的要求。如果参与的检测单位(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3、报价函中报价包含样品采集、样品购买、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办法
2019年11月26日下午由农业农村局成立的询价评审小组对本次询价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检测单位(供应商)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成交公示发布于本公告网站,公示期截至2019年11月30日。
六、交货日期及方式
成交的检测单位(供应商)自确定之日3日内与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平阴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开展工作。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
检测完成经业务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平阴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报账付款。
附件2: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定量检测技术方案
根据《平阴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产品(水产品)及农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农药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经研究,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监测地点和数量
共检测数量30批次,具体品种由平阴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监测时间
本次农药抽检工作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3日之间完成。按照阶段性工作进展分别确认抽检检测结果并及时报送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三、抽样方法
抽样由平阴县农业农村局协同检测机构进行,并进行样品确认工作。抽样人员抽样时要检查进销存记录。承检机构派人跟随完成抽样,被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抽样时要如实填写《农药产品质量抽样单》。抽样后样品由承检机构进行处理,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留作复检样,一份留作备份样,一份用于检测,均由承检机构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农药标签所标注的生产标准进行判定,一、有效成分含量符合且未含隐形成分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或含隐形农药成分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五、工作配合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协同抽样、结果确认及不合格样品查处工作,样品的买样费用和前处理由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负责。
六、检测结果确认和报送
承检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填写“农药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附检验报告)”,并发平阴县农业农村局,由平阴县农业农村局通知受检单位,进行结果确认,受检单位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二)检测结果报送
结果确认后,承检机构于接收样品15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并将分析报告和检测结果汇总表上报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三)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2.抽查基本情况。包括抽查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被抽单位名称、监测结果等。
七、有关要求
(一)要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检测项目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本次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科学公正。
(二)未经平阴县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或公布检测结果。
附件3: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平阴县2019年度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项目 |
小写: 元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整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