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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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船闸西**、纬七路东地块(R*****地块)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闸西**、纬七路东地块(R*****地块)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 通**行审投资核【****】*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关键词: | 船闸 路 |
船闸西路北、纬七路东地块(R19018地块)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船闸西路北、纬七路东地块(R19018地块)项目已由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以 通港闸行审投资核【201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船闸西路北、纬七路东
2.1.2建设规模:包括1~7#楼、8#公建、9#门卫、10#公建、垃圾房、人防地下室、地下车库,R19018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20年 2月至 2020年12月,施工总日期为300日历天。
2.1.4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的船闸西路北、纬七路东地块(R19018地块)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属于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必须完成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备案工作。否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及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 2019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ggzyjy.nantong.gon.cn/点击[网上招投标]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n.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十一、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一)评标程序
商务标开标——商务标的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
(三)商务标报价评审(99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
2、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99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抽签人由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城港路118号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 系 人: 吴工 联系 人***
电 话: 0513-51000895 电 话: 0513-8550533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 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
***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 |
***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
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
9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 |
*** | 诚信承诺 |
企业诚信承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
注:上述表格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附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4、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5、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6、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近三年未有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7、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