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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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本工程为 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本工程为 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八所镇皇宁村(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按照高度为6米,瓦数为60W的LED太阳能路灯141盏;施工周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市政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并通过工程验收;工程暂定控制价:玖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贰点肆陆元(¥:912422.46元),报名单位以控制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不含)至-5%(不含),报名单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及其相应下浮率,下浮率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报价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手写报价无效(报名单位的报价下浮率接近有效报价范围最低值或者最高值,有明显陪标围标行为的,出现一次列为陪标围标嫌疑对象并对其警告约谈,出现两次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在参加选聘活动并报请市纪监委调查),工程最终费用以工程结算评审价为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上午08:30—11:30及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四、选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各报名单位由委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到现场参加选聘(以上所需材料为原件或复印加盖单位章)。选聘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中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和选聘人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名额超过三家及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按最接近平均值确定评审单位,若剩余单位超过三家及以上且最接近平均值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时,则从最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中抽取确定)确定评审单位(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单位,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开展,按报价最低者确定评审单位,报价相同则抽取确定)。选聘结果按要求公示后,由选聘人与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选聘人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