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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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关键词: | 路 |
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鹿超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阳县香鹿山镇纬二路至下韩村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纬二路至下韩村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XHDZB-2019197。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57.89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绿化长度708米,南起纬二路,北至北环路东韩村,道路两侧各绿化宽度30米。清除30米内果树林和麦地,拆除围墙60米。
2.项目地点:宜阳县香鹿山镇;
3.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工期: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以磋商日期为准)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提供查询企业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1号卓阳科技园院内3号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4)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6)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注:以上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11月28日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磋商地点: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1号卓阳科技园院内3号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阳鹿超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