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徐州市城管局2020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管局2020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已由徐州市城建重点办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城管局2020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城市出入口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2.1.2建设规模:迎宾大道(两山口至铜山界)出入口道路两侧及沿线建筑立面进行综合整治。 2.1.3工程估算价:约295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93万元。 2.1.4方案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文件,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提供后续设计。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整治、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包含:工程的测量、管线物探、地质勘察(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达到详勘技术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咨询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综合管线布置图设计、施工期交通组织规划方案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项目可研阶段、施工及监理招标阶段、项目实施期间、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评评审、洪评评审等工作;其它相应的服务:规划选址、土地手续办理、拆迁统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交通组织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 。 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七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六标段。本工程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七个标段的投标,可同时中多个标段。评标定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工程类)。项目负责人***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单位负责人***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 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 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 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 人公告之日止。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 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21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 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 函收据自行取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6 日 9 时 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10.本公告为重发公告,请已下载的企业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戚邦贺 联 系 人*** 电 话: 0516-85839277 电 话: 0516-66661288 2019 年11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