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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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2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家镇福利服务中心入院道路铺设、**围墙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兰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道路 福利 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家镇福利服务中心入院道路铺设、新建围墙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铺设170米入院道路,新建500米围墙,综合整治院内环境和基础设施等;
2.2项目名称:
一标段:兰家镇福利服务中心入院道路铺设、新建围墙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二标段:兰家镇福利服务中心入院道路铺设、新建围墙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造价
2.3 采购预算:一标段:折扣系数7折;二标段:折扣系数5.5折(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为本项目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 服务周期:
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15日内完成全部的合格的设计成果。
二标段: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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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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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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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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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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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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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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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须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
电 话:0431-88580117
监管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cckcshb@163.com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