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 2201021605310101bd014 |
建设单位: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二次公告: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工程(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装修工程) |
招标代理单位: |
施工现场状况:三通一平 |
工程地点:乙二路以南,丙一百零七路以北,人民大街以东,丙一百二十二路以西 |
总投资(万元):0 |
年度投资(万元):0 |
结构类型:混凝土结构 |
建筑面积:0 |
地上层数:0 |
地下层数:0 |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
招标范围: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工程(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装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图纸)。 2.2 建设地点:乙二路以南,丙一百零七路以北,人民大街以东,丙一百二十二路以西。 2.3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824666.4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不亏损。 3.2近三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11-15 09:00:00.0 至 2019-11-21 16:00:00.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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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公告说明: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工程(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装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图纸)。 2.2 建设地点:乙二路以南,丙一百零七路以北,人民大街以东,丙一百二十二路以西。 2.3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824666.4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不亏损。 3.2近三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