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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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5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的**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高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 |
湘潭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的湘潭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最高限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高财采计(2019)119号
3、采购代理编号:HXCG-HN-191134
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3559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整包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湘潭高新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3559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4)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和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4日17:00至2019年11月21日17:00。
2、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2)地 址:湘潭高新区管委会
(3)联系人***
(4)电 话:18073231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3)联系人***
(4)电 话:0731-58563896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