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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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港新区锦明村路灯工程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新区锦明村路灯工程(工程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场镇锦明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海门港新区锦明村路灯工程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港新区锦明村路灯工程(工程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门市包场镇锦明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市包场镇锦明村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约1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发包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 | 海门港新区锦明村路灯工程 |
10.8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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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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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
8、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发包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海门市栏目中自行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 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裙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包场镇锦明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