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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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东方市 |
内 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政府门口至二环路与琼西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政府门口至二环路与琼西路交叉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政府 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方市市政府门口至二环路与琼西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0日。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市政府门口至二环路与琼西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市政府门口至二环路与琼西路交叉口段道路
三、建设单位: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改造包括东海路、琼西路和东府东路,道路全长约3067m,属于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挖除旧的破损路面,对原路面进行修复、全线加铺沥青面罩和检查井雨水口加固抬升等。工程起点坐标E108°38′52.46″N19°5′52.60″,终点坐标E108°39′42.53″N19°7′17.52″。项目目前已通车运营。项目总投资19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2.1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补做环评,施工期已过,工程的施工期影响已经结束,路面已硬化,无水土流失等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主要水污染源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初期雨期的雨污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机污染物、悬浮物和石油类污染物,是一种较大的面状污染源,污染物若直接排放,则对环境的影响较大。本项目路面径流将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并经雨水井一定的沉沙、隔离作用后排放,则影响将大大减轻。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改造重新投入使用后,主要大气污染来自车辆运行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和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路面扬尘。营运期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其CO和NOx的地面浓度贡献值逐渐增大,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项目对营运期产生汽车尾进行预测,结果显示营运期产生汽车尾气对周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来往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是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道路改造后沥青道路平整度增加,道路声环境将得到一定改善。同时,若在道路两侧采取必要防治措施,则会明显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影响。可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具体如下:①种植吸声树木,加强绿化;②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铺路,降噪效果可达3~5dB(A),并在运行期养护道路路面,保证平整度等措施;③限制车速,尽量避免车辆鸣笛,特别是夜间行驶。以上防治对策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选用,在采取减噪措施后,可将营运期产生的交通噪声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及行人丢弃的垃圾等,沿道路呈线性分布,所产生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永安东路40号)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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