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长安巷路灯照明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本工程将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长安巷(健康路-跃进路)道路黑色化改造、路灯、污水管道、供水及绿化项目 |
标段名称 |
长安巷路灯照明工程 |
工程地点 |
金湖县长安巷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 |
发包内容 |
路灯移位及更换灯具、电缆及部分灯杆更换等 |
结构类型 |
/ |
审 计 价 |
165251.79元 |
要求工期 |
50天 |
发 包 价 |
153684.16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10%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送审计后付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同期再付审计价款的30%,第三年后付清余款(留3%质保金) |
合同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二、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 2.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6 投标函(系统自动生成格式,印章必须齐全)。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2.1至2.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2.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2.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 8、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 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3.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四. 投标截止时间 4.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年11月22上午10:00未解密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五、本摇号过程由金湖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抽签(摇号)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一室。 七、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当投标人超过20家时(不含),招标人在解密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九、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有效入围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注:未到达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入围抽球由招标人代表代为抽取,不得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 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单位:金湖县城市亮化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