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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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1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新区规划和自然**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规划和自然**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区规划和自然**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规划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GZ-CZFW-190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FW-190072
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19-106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维护;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702万元;
2.5服务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2.6项目范围:总范围为长春新区实际管辖范围,包括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德经济开发区四个开发区,总面积710平方公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单位负责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431- 81335736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696339
2019年11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7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