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练塘镇美丽街区建设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格之一或通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单位;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练塘镇美丽街区建设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12-10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9-z927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浦区练塘镇美丽街区建设工程的代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的管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工程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代建管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1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4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9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6、资质证书;7、联合体协议书或提供青浦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入选单位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4 18:00:00至2019-11-19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须于2019-11-14至2019-11-19(北京时间9:00--15: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进行现场验证,原件审阅后退回。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6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可以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磋商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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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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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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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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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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