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1201911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津南施工[2019]11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南区八里台镇恒海路(规划变电站—幸福道)工程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19]2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7969.9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7969.9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8784.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南区八里台镇恒海路(规划变电站—幸福道)工程,建设规模为28784.3平方米,新建道路长1409米,起点规划变电站,终点幸福道,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面积28784.3平方米,按城市次干路控制;铺设管径d300mm-d2200mm雨水管道2750米;全线敷设照明电缆,新建照明箱式变电站2座,道路双侧新建照明设施106座,灯杆高10米,摇臂1米;本工程为双线两车道,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及智能交通系统;全线通信管道工程。预计2020年竣工,总投资额7969.9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八里台镇恒海路(规划变电站—幸福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南区八里台镇恒海路(规划变电站—幸福道)工程,招标范围:新建道路长1409米,起点规划变电站,终点幸福道,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面积28455.96平方米,按城市次干路控制;铺设管径d300mm-d2200mm雨水管道2339.49米;全线敷设照明电缆,新建照明箱式变电站2座,道路双侧新建照明设施93座,灯杆高10米,摇臂1米;本工程为双线两车道,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及智能交通系统;全线通信管道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0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1月11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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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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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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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至 2019年11月17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7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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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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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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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晓光(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高磊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新超(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王津怡、王昱翀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年11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28391205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电话:88919509传真:88919509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津南住建委院内后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