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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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平台 农业 |
一、采购人名称:德清县农业农村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TPHZ(2019)DT-11
三、采购项目名称:德清县数字农业试点县建设项目(一中心两平台)
四、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一 |
德清县数字农业试点县建设项目(一中心两平台) |
1 |
1340000 |
项 |
一中心两平台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一、为率先建成全国数字农业示范县,促进德清县农业农村发展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全县农业农村局及主管部门提供涉农数据展示应用、管理决策分析辅助和农业主体提供综合性服务,客观上需要建设德清县国家数字农业试点县项目。二、,2019年底前需初步完成“一库两平台”部分的建设与开发,项目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在省级业务系统及德清县智慧农业云平台数据中心,需与两者无缝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交换,无法通过其他独立的服务方案来替代。三、本期项目为续建项目,非新开发。项目将在现有平台框架和数据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建设,需完全遵循现有系统架构、源代码和数据资源等基础,需保障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前提下续建,保持系统开发一致性、继承性和延续性,原德清县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农村一期、二期系统(德清县农业应急指挥系统、德清县智慧农业云平台)的开发均由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故本项目必须由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来建设。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因此,本次服务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无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德清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