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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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文化馆钢琴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文化馆钢琴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 |
关键词: | 文化馆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文化馆钢琴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文化馆钢琴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1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同时投标人还必须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单位负责人***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六、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投标人须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30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716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崇川区文旅局http://58.221.238.232/ccqwxj/gggs/gggs.html”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八、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7楼7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开始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7楼7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7楼7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仅限现金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ntcjzb@126.com。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文化馆钢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