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工程勘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审查部门技术审查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能效评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满足并通过评审)、土壤检测、水土保持、项目总体计划节点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满足并通过评审)、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2、勘察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土建(含装配式,单体预制率不小于35%)、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及二次深化设计专业)、室外工程(道路、广场、停车场、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绿色建筑二星设计、PC深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智能化设计、地勘、基坑围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项目节点过程中沟通协调等相关服务。 3、勘察设计周期:勘察、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代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5、如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成员双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