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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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0024061120 |
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11-0184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项目 采购主要内容: 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管控入江、入河污染物排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44号)文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管控入江、入河污染物排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44号)文的相关要求,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开展一级排查,即对我市长江岸线及向内延伸2公里范围(扬中全境)进行无人机航拍,分析辨别疑似入河、入江排污口。 无人机航测工作一是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无人机航测排查技术要求,航测方案和结果需报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进行审核和统一的图像解译;二是任务重。我市长江岸线长,经初步估算,此次排查我市涉及排查面积约666平方公里;三是涉密级别高。我市现有驻军及多个部队训练基地,同时受大陆机场和常州机场的影响,涉密级别高。基于以上考虑现特申请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体理由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供应商地址:***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一、该单位具备现定期限内完成镇江长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能力,考虑到项目数据的保密性,无人机空域使用及时申领能力等方面,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该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长三角分中心,考虑到该项目的技术专业性、安全涉密性、时效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鉴于该单位在航测方面的能力及经验,还考虑到监测数据的保密性,完成质量与时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环境监测中心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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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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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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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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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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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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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继征 |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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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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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 |
江苏省镇江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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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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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 |
江苏省环境监测协会 |
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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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的期限: 2019年11月14日00:00至2019年11月20日00:00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邵炜 联系电话:89667220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莎莎 联系电话:051185612788 联系地址*** 财政部门联系人:徐志伟 联系电话:0511-84403270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山路66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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