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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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5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辖区部分公共设施(自行车棚、微型公园公共厕所)消隐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辖区部分公共设施(自行车棚、微型公园公共厕所)消隐改造项目 |
关键词: | 公共设施 公共厕所 自行车 公园 政府 街 |
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辖区部分公共设施(自行车棚、微型公园公共厕所)消隐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辖区部分公共设施(自行车棚、微型公园公共厕所)消隐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YCG_19_17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内容: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拟对红庙北里、延静里、八里庄西里、甘露园、罗马嘉园等社区部分公共设施进行消隐改造,包括车棚翻修、增加充电设施、装修改造等,拟对罗马嘉园小微公园增加公共厕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 计划工期:8个月
2.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 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供应商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外地企业参与磋商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谈判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4、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谈判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32660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2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会议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3:00 至 2019年11月25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
(4)法定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