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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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饮用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财政局采监科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游县石佛乡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设备进行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国内厂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LYTSZC2019-006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石佛乡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参数需求 |
最高限价 |
实施地点 |
龙游县石佛乡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设备采购 |
一体化净水设备 |
2套 |
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40万元 |
龙游县石佛乡大力山村、卓家自然村 |
四、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和安装并通过验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县幸福路213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26日9: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 2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游县石佛乡联系人***
十二、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9年11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四、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管部门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