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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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王金垟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浙万建招[****]**号 一、*******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王金垟段已经景发改基综【****】*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监理 |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王金垟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浙万建招[2019]24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王金垟段已经景发改基综【2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王金垟段位于景宁县境内。治理范围为小溪流域内王金垟段。主要内容:包括慢行道工程左岸2km、右岸1.5km和生态护坡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698.2136万元。
2、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20个月和缺陷责任期。
3、本项目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监理招标内容: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王金垟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内的监理。
四、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须是水利部核发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拒绝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浙水建〔2009〕51号文、浙水建〔2010〕3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无公示期内的丽水市级、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以省水利厅查询记录为准)。
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6、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2019年11月12日起从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4日09:30时,地点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不接受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被限制承接业务期间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6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578-5627548 电话/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备案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