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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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5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横泾街道镇区道路改造工二期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SZQY****-WZ-C-*** 二、采购内容: *、横泾街道镇区道路改造工二期监理 *、服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政府 监理 街 路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横泾街道镇区道路改造工二期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SZQY2019-WZ-C-015
二、采购内容:
1、横泾街道镇区道路改造工二期监理
2、服务期限:120天
3、项目概况:横泾街道镇区尧南路、后巷路、新思路、上新东路、中市路、泾市路、东市街7条道路。改造道路总长3258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
1、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D“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黄色按钮?D“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2.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办理咨询电话:***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谈判、磋商)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磋商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谈判、磋商)现场,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六、磋商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9: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5日9:30整(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邮政编码: 215168
电话/传真:***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2588号C12
八、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九、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周丽娟、徐茹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请贵单位下载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