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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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地 区: | 阜阳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民用航空中心除冰液采购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供货地点:**机场院内 *.* 采购数量:****公斤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时间: **日历天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包 |
1.招标条件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除冰液采购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阜阳机场院内
2.2 采购数量:3300公斤
2.3 采购预算: 9.24万元
2.4 供货时间: 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要求: 必须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4 SAE I型飞机除防冰液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函,所投产品获得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函须超过3年,且满足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有一家及以上航空公司或机场连续使用2年以上;
3.5 所投产品需满足民航明传电报《发布经适航批准的除/防冰产品清单(2018-2019)的通知》上列名的SAEⅠ型飞机除冰液。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15日15:00时。地点:为阜阳民用航空中心规划建设科(阜阳机场院内办公楼三楼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联系人:孙景军 电话:***
监督人:阜阳民用航空中心信息科
联系人***
电 话:0558-2105058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