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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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2 |
招标业主: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嘉县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瓯北三江标准堤抛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 *. 招标条件 ***************采购中心计划采购一批抛石用于*****************省***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建设使用,并计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抛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001-19047
1. 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计划采购一批抛石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建设使用,并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招标安排办理有关招投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位于永嘉县三江街道,本次建设内容与规模为修建标准堤4343.9 米及重建水闸3 座,其中内退段包括土石堤结构标准堤1010 米(桩号K1+350~K2+360),外移段包括高桩平台结构标准堤3333.9 米(桩号K0+000~K’3+333.9),重建水闸3 座,分别为长岙水闸(2 孔×3 米,桩号K6+180)、梅园水闸(2 孔×4 米,桩号K1+231)、中村水闸(2 孔×2.5 米,桩号K’3+266)。
2.2招标内容:抛石采购,供货期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具体数量、包件划分等(见下表)。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 |
1 |
D-SJPS |
抛石 |
抛石 |
吨 |
371970 |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 |
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施工区域(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概况:连接104国道主路(三江至乌牛段) |
满足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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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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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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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采购为固定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代理商/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 \ 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不做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近3年营业额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2017-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对大中型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含抛石;授权单位和被授权代理贸易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如投标人以母公司名义投标,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生产能力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1月22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
4.2本次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上传授权证明:证明格式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彭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97 7080 5073 2992
汇款备注:D-SJPS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永嘉县三江街道梅园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经理部3楼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2月02日 14时30分至2019年12月02日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2日15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永嘉县三江街道梅园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经理部3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
收件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投标文件的递送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02日15:00,地址:***
8. 联系方式***
8.1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地址:***
邮政编码:620860
联 系 人***
邮 箱:sdqjyfj707@163.com
电 话:028-37619889
8.2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经理
地 址: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电 话:18757735255
传 真: /
邮 箱: 502021139@qq.com
8.3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