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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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5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食品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9-6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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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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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9-6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武警某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C-JLZB-2019-660
2.3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单位数量 |
1 |
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一标段吉林市城区) |
HC-JLZB-2019-660-01 |
肉类、蛋类、蔬菜(干菜)、冻货、食用油、乳制品、调料等货物供应。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每标段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 |
2 |
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蛟河) |
HC-JLZB-2019-6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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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桦甸) |
HC-JLZB-2019-6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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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警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四标段磐石) |
HC-JLZB-2019-660-0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有悖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供货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注册成立当年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对以上内容做出书面承诺书。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未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书面承诺书;
(5)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注册成立当年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对以上内容做出书面承诺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800元/套,二、三、四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05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吉林市全季酒店三楼会议室(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360-2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政府釆购网、中国釆购与招标网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某部
地 址:吉林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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