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6.付款方式:6.1一次性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应付金额-违约考核费用。6.2支付方式:检修项目经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记录签字、盖章后,定作方收到发票后次月可办理结算付款。承揽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定作方以商业承兑(期限5个月)形式支付50%合同含税总金额,以电汇形式支付45%合同含税总金额,留5%合同含税总金额做质保金,待保质期届满支付。6.3本项目所有《承揽合同》签订的质保期为1年,质保金1年后支付。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须是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按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5.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类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必须提供上传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投标人中标后需办理《韶钢厂区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第二章第十三条)。5.3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及符合地方、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资格。5.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维护能力。5.5投标人在韶钢未发生不诚信行为,未出现质量、安全等事故。5.6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至今,至少2个冶金或化工行业的相关类电捕焦油器施工合同,以合同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为准。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