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红旗物流部工艺车辆整体外包项目(重新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红旗物流部工艺车辆整体外包项目(重新采购)已由公司批准,采购人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红旗物流部工艺车辆整体外包项目(重新采购)
2.2采购范围:红旗工厂各生产区域零部件及空器具等工艺车辆作业、临时指派其它作业;租赁车辆电瓶更换、充电、运输;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对服务区相关操作人员管理及培训
2.3 业务类型:工艺车辆相关业务整体外包
2.4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要求。
2.5项目时间: 合同为三年框架,从业务实际发生日计算,每年对价格等重要条款进行重新确认(若主机厂本项目价格调整,发包价格相应调整)
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具备包装等相关资质、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注册资本500万(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4.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及安全体系认证;
4.3熟悉长春当地物流行业情况,应具备三年(含)以上工艺车辆相关服务经验;
4.4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母、子公司供应商;
4.6拒绝列入一汽集团/一汽物流黑名单、拒绝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单的企业参与;
4.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
4.8 本项目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询比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9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廉洁合同》 ;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 2019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供应商入口(电子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5.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在公告时间内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包件询比采购。
5.3电子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费300元,缴纳此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08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供应商入口)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建议供应商提前一个工作日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文件未到评审时间无法读取)。
7.询比时间和地点
7.1 评审小组须先对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审进度与供应商进行询比,请供应商保持网络通畅。
7.2 询比通过https://etp.faw.cn/(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