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火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仙女镇党建特色路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交易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火村。 2、项目规模及标准:沿花木大道建设仙女镇党建特色路。(意向投标人请自行勘察现场) 3、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项目。 4、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上级资金到位付结算审定价的4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付款。本项目质量保修期1年,若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项目保修金进行维修。 (2)本项目成交价应包含全额税款,建设单位支付项目款时成交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7、评定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项目承包人。 8、工程发包价:本工程控制价为20万元,申请人竞争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项目竞标文件按作废处理。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江都有固定经营场所,信誉良好,近三年承担过1个及其以上同类项目的); 3、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下午5时止。报名时间集中在2019年11月18日下午2:30时至4:30时,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 3、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5)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合同)。 (6)保证金银行汇票、本票。 四、资格审查 1、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将对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建设单位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报价。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建设单位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2019年11月19日下午3时至5时到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区物价局院内)购买项目竞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 六、交易时间与地点 2019年11月22日下午2:30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同上)竞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和银行本票参加竞价,迟到者将取消竞价资格,报名者未参加竞价的视为竞价过程违约;未中标者,在竞价结束后当场退还竞价保证金汇票、本票。 七、其他事宜 1、建设单位按照评委会的书面竞价报告中的交易项目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项目承包人。项目承包人须在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项目承包人逾期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交易。 2、本项目竞价人报名时需交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报名时须提交竞价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火村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3210880501010000011303 ,并注明缴款事由为:仙女镇新火村建设镇党建特色路项目竞价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账户将竞价保证金开出。未中标单位汇票、本票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退付。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汇款。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3、免责条款:竞价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提供,仅供参考。 4、任何原因导致竞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成交,资料费不退还。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火村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同时发布,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显示屏公示和项目所在村张贴,具体内容详见网站首页右上角公告栏。 报名联系人:冷 伟 联系电话*** 现场勘察联系人:樊中亮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火村经济合作社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