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天网工程”租赁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19000679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12 16:29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地址:*** |
***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受邀人购买洽谈文件时应出示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 |
*** |
2019-11-13 09:00到2019-11-14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4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洽谈时间 |
2019-11-18 14:00 |
洽谈地点 |
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4776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一、项目名称:“天网工程”租赁服务。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洽谈文件。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四、售后服务要求租赁服务售后期限为项目验收之日起3年。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现场,免费负责退换,并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负责,并全额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赔偿。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按照“公司建设、政府租用、公安使用”的方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于2007年起承建了156个天网监控点位,新建了后台操作平台,每年租用经费为240万元,为期10年;在服务侦查破案、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和行政管理、大型安保、群众救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当时合同约定,该批次“天网工程”已全部到期,为继续有效发挥“天网工程”在公安工作中独特的作用,拟对现已到期的“天网工程”进行租用服务,共计156个天网监控点位,租用经费850元/月/点,159.2万元/年,三年租用费共计477.36万元。理由:租用原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的“天网工程”,能实现无缝对接,保证与原有系统的延续性,并避免产生知识产权、技术方面的纠纷,能完美完成与现有系统的平滑过渡,与原有系统网络全面兼容、互联互通。原系统设备产权均归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所有,且原供应商已经提供了10年的售后运行服务,项目总体服务良好,系统性能运行稳定、设备质量安全可靠、后期服务及时到位,继续沿用原供应商能够保证项目持续、稳定、高效的运行。 “天网工程”为仁寿县公安局7*24小时不间断的提供156个天网前端视频图像采集、存储、应用等功能,其包含数据结构、数据存储、数据逻辑等业务,在仁寿县公安局日常办案工作服务中不能中断,本次项目若采用其它供应商,需租用新的网络对接设备,涉及与原供应商的数据互通,涉及大量的数据及设备调试,会造成天网平台的业务中断,对仁寿县公安局正常工作造成巨大影响,对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服务产生不良后果。 |
采购品目名称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行业划分 |
I642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