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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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招标代理: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年浦南倾斜资金兴达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浦南倾斜资金兴达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拟任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浦南倾斜资金兴达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11-08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YZX-SJ-2019-025)
3、预算编号:15-19-54508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蔬菜基地内原水泥道路破损严重,同时蔬菜基地内水泥道路配套严重不足,为满足蔬菜标准园创建要求,翻建道路4930平方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2.3659万元。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23659.00元(国库资金:1523659.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拟任项目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 -11 下午17:00至2019-11-18 下午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11-11 下午17: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8 下午17:00 (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所有网上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2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叶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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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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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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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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