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华新段)支河口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格之一;2)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工程项目管理业绩;4)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4、投标人须是青浦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入选单位;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华新段)支河口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11-08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9-057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日期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1691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691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贯彻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4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6、入围青浦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招标项目采购编号:SZZ18173-F】的证明;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9-11-11 15:00:00至2019-11-18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须于系统内规定时间(北京时间9:00--15: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号楼401,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2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楼东
2、磋商地点: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楼东。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磋商时须携带与网上上传版本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三副,密封包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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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1700 |
邮编: |
201700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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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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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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