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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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新晃、波州、公坪站****电气集中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WZ-****-** 新晃、波州、公坪站****电气集中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已由经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以《关于****至潮汕铁路工程等项目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号)批 |
新晃、波州、公坪站6502电气集中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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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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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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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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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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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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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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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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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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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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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型继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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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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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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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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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谈判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认证及许可: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或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证书,必须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原铁道部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的亦可。
3.生产能力:谈判申请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谈判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谈判申请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2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拟供货物资须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拟供货物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谈判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文件(盖公章)。
7.履约信用:谈判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谈判期内无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谈判申请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谈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申请人须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及同类拟供货物资已购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谈判申请人负责与所在设备接管单位办理上道检验检测事项,相关费用单独报价,纳入谈判总报价。
9.本包件谈判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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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申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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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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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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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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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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