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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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8 |
招标代理: |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鞍山市 |
内 容: | ***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上石桥采石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ZHZB*******)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工程内容 采购最高限价 ZHZB*******-* 清除危岩、削坡整形 |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上石桥采石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编号ZHZB2019033)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工程内容 |
采购最高限价 |
ZHZB2019033-1 |
清除危岩、削坡整形、挖方客土、挂网喷播、山坡绿化、砌筑排水沟等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
3399884.8元 |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 可兼投兼中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包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4.2.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工程地质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或
4.2.2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4.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详细了解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
七、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项目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东路7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部门: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东路7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