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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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5 |
招标代理: |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受*****局特警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路营区训练场馆相关防弹设施和训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路营区训练场馆相关防弹设施和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MET-*****J* |
关键词: | 训练场 路 |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剑河路营区训练场馆相关防弹设施和训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剑河路营区训练场馆相关防弹设施和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MET-19111J12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应谈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应谈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应谈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4、应谈方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7、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应谈方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应谈方只能确定一家应谈方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应谈方中标无效。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5:00 至 2019年11月1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 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响应方需提供最近一个月内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投标方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6 2018年度财务报表;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备阅。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3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5:00 至 2019年11月1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等相关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号 |
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 |
1 |
便携轻型快反靶机 |
2台 |
合同签订后,3天内所有设备到场,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132万元 |
屋顶面用防弹设备钢板部件 |
800㎡ |
|||
屋墙面用防弹设备钢板部件 |
520㎡ |
本项目未做过进口论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