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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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0 |
招标业主: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区域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采购单 中国电子**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临建围挡采购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编号:****-**-招*** 中国电子**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临建围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中国电子**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大道与深湾四路交汇处中建一局项目部 招标 人 |
招标文件编号:2019-13-招008
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临建围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深湾四路交汇处中建一局项目部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文件目录
一、招标邀请函
二、招标文件文本
三、投标函格式
招标邀请函
致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
现正式邀请贵司参加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临建围挡投标。
请贵司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招标邀请函回执上予以登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11 月 15 日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
3、招标人地址:***
4、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威 ;联系电话***
5、商务咨询人:徐胜宗 16620830516
5、回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1 :00 前
6、回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
邀请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回执: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注:回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地址:***
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临建模块化打包箱招标文件
一、 投标须知
1、附表一
项号 |
内容 |
规定 |
1 |
工程名称 |
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
2 |
工程地点 |
|
3 |
概况、规模及特点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0㎡,其中办公面积126580㎡,酒店12000㎡,文化设施7700㎡,商业面积7000㎡,地下商业面积4000㎡,地下办公配套面积2400㎡,物业管理320㎡。 |
4 |
招标范围 |
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临建围挡供应。 |
5 |
质量要求 |
1、投标方承建范围的工程质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达到国家、 广东省、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SJG-46-201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工艺满足图纸及招标方技术指导书的要求。 |
6 |
品牌要求 |
无 |
7 |
工程计量及计价 |
1、 计量:按照招标人签收的实际供货量结算。 2、 计价: 按照后附清单格式报价,固定单价。 |
8 |
投标文件组成(1份)及密封要求 |
1、 投标单位资信资料(详见投标条件资信标书包含资料); 2、 投标函(详见附件后附投标函表格); 3、上述投标资料分开装订,但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外详细填写“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在2019 年 11 月 20 日 11 :00时前不得开标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作废。 |
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截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1:00; 2、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李威; 3、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 |
10 |
开标 |
1、 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 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最低成本中标; 4、说明: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
11 |
勘察现场 |
1、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 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 刘涛 电话:*** 3、本工程拟派商务经理: 徐胜宗 电话:*** |
*** | 投标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时间 |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2 日; 3、澄清人: 李威 联系电话*** |
*** | 发出中标通知书 |
确定中标后7天内 |
15 |
签订合同 |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
其他说明:
1、 本工程采取邀请方式招标,择优选取分供单位;
2、投标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踏勘施工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该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投标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临建模块化打包箱经销商或厂家代理的单位。
2、资质证明文件:
2.1、资信标书:包含如下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非分供类)
(6)安全生产许可证(非分供类)
(7)如有授权,则增加:法人证明书(必须是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如: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
2.2 提示说明: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作好接受招标单位的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拟采购材料规格型号及数量
1.1报价清单:详见附后《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临建围挡的报价清单》;
1.2根据临建布置图出具的深化设计图,含效果图。
1.3.本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数量按投标方供货到现场招标方所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1.4本投标报价为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报价表,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卸、现场指导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以不含税单位为准,因国家政策导致的税率调整,乙方在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含税单价;
2.计量与结算方式:
2.1.本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数量按投标方供货到现场招标方所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2.2.本投标报价为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报价表,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卸、现场指导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以不含税单位为准,因国家政策导致的税率调整,乙方在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含税单价;
2.3、供应的临建模块化打包箱规格应与招标方要求的规格相一致,规格出现差异时,招标方可拒绝接收,须退回处理,投标方不得有异议,退回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2.4、如未及时供货至工地,招标方可请其它供货商供货,由此衍生的其它费用由签合同投标方负责;
2.5、合同单价在工程供货期间,无论原材料市场如何变化,合同规定材料单价不作调整。投标方不得以材料涨价为理由拒绝供货,如因投标方拒绝供货造成的影响工期等结果,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3、付款方式
3.1、每月19号(具体日期签订合同时定),投标方凭上月19号至当月18号招标方签收的送货单向招标方申请月度结算,经招标方审定后双方在当月《临建围挡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于次月的月底前支付该月货款的70%;货完毕后支付至供货量的85%,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审定供货量的95%,剩余5%在两年保修期过后无息支付。
3.2、所有《临建围挡》供货完毕后一个月内中标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临建围挡供货对账单》及供货汇总表向招标方提交结算书;
注:招标方向中标方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与招标方付款金额一致并盖有中标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中标人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票外,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招标方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四、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1、中标标方按招标方订单要求进行供货,卸货到招标方现场指定地点,送货单必须经招标方指定人员签收,此送货单作为双方对帐结算的依据(招标方对此的签收不视为其对投标方供应产品质量的认可);
2、投标方承建范围的工程质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达到国家、 广东省、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SJG-46-201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施工工艺满足图纸及招标方技术指导书的要求。
4、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材质须按照附表要求供货,随货提供产品相对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件,招标方有权因资料不全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供应的材料由中标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由招标方指定验收人员对进场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
6、中标方保证按订单送货,如与订单不符或中标方的人员、车辆不配合招标方现场人员的工作,则招标方有权拒绝签收,如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要求
1、需满足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SJG-46-2018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中标人需根据施工经验对招标人模块化打包箱箱式房基础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满足现场实际施工需求。
3、中标方必须保证严格按招标方临建围挡进场计划进行供应,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计划供应临建围挡,招标方有权让第三者供应临建围挡,如第三者供应的价格高于中标方合同单价时,多出部分的材料价差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方必须严格按招标方临建围挡质量要求进行供应,如因中标方临建围挡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延误,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临建模围挡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中标方向招标方交纳1000元/天违约金);
5、按招标方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临建围挡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招标方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6、材料运输、卸货及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为投标报价函
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临建围挡投标报价函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贵司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的情况下,我司作如下承诺:按下表约定单价作为贵司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临建围挡供货单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固定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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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金(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钢结构装配式围挡 |
现代风格-A |
米 |
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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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拆除费 |
米 |
662 |
||||||||
3 |
预制基础 |
米 |
340 |
||||||||
合计 |
额外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价需附上组价明细;
2、到本项目运距及到货时间;
3、现在施项目的名称及供应方大致情况。
投标人基本税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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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类型及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
2、开具发票类型及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16% □10% □5% □3% □其它) □增值税普通发票(□16% □10% □5% □3% □其它)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它增值税扣税凭证: |
3、发票开具方式: □纳税人自行开具 □税务机关代开 □其它: |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