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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6607]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11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河惠莞高速公路****至****段项目 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惠莞高速公路****至****段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

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路线起于河源市紫金县瓦溪镇(与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紫金西连接线对接),经九和、蓝塘、凤安、好义镇,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终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对接)。路线全长77.41km,设特大桥1218.1m/1 座、大桥17142.9m/51 座、中小桥1081.1m/18 座,设长隧道2842m/2 座(双洞平均长,下同)、中隧道604m/1 座,设瓦溪(枢纽)、九和南、蓝塘北、凤安、好义、大岚、横沥互通立交共7 处,设服务区、停车区、管理中心各1 处,集中居住区2 处(1处与管理中心合建)。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m。

2.2咨询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期13个月,后续服务期24个月),开始日期预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全部技术咨询工作。具体情况根据施工现场进度确定,投标人应予以充分考虑。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里程范围

长度

工作内容

LMZX

K0+400-K77+960

77.41km

本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路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咨询、路面工程施工技术咨询、路面建设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总结、路面施工相关专题研究(含广东省SMA沥青路面建设指南编制)等。其中,路面工程施工技术咨询包括原材料质量检验与控制、水稳层及沥青面层配合比设计和性能评价、实施期间沥青面层、水稳层施工技术服务、质量巡查与管理等。

注:具体桩号以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上述3.1款的要求,且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本标段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土建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5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投标人信息表》(见附件3)、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电子版)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对图纸保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惠河高速管理中心办公楼2楼

邮    编:516171

联 系 人***

电    话:18814100375

电子邮箱***

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3:投标人信息表

附件4: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以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

项目概况

一、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高速公路2015年至2017 年建设计划和中远期规划》(粤办函〔2015〕581 号)。河惠莞高速公路紫金至惠州惠阳段起点位于河源市紫金县南部,与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相接,并于汕湛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路线呈东北~西南走向,连接河源、惠州两市,沿线城镇主要有紫金县瓦溪、蓝塘、凤安、好义镇、惠州市横沥、平潭,终点位于惠州市平潭镇,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相接。

路线全长77.41km(其中河源段长48.033km、惠州段长29.377km),设特大桥1218.1m/1座、大桥17142.9m/51 座、中小桥1081.1m/18 座,设长隧道2842m/2 座(双洞平均长,下同)、中隧道604m/1 座,设瓦溪(枢纽)、九和南、蓝塘北、凤安、好义、大岚、横沥互通立交共7处,设服务区、停车区、管理中心各1 处,集中居住区2 处(1 处与管理中心合建)。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m。

二、建设条件

1.地形地貌

本项目区域内地貌总体东北高,西南低,呈阶梯状,自东北向西南倾斜,次级地貌单元包括构造侵蚀低山地貌、剥蚀丘陵地貌、溶蚀和侵蚀谷地及其中的堆积地貌(冲积平原、阶地和洪积扇)。受华夏系和新华夏系构造等地质构造格架的控制,山体及其之间的盆地和谷地多呈北东方向展布,形成北部山地丘陵,间有山谷平原,中部丘陵台地,南部为冲积平原间有丘陵台地穿插,变化较大,沿着路线延伸方向,山体与河谷的延伸方向多数与公路选线近于平行或斜交,局部正交。

冲积平原与河流谷地在本项目区域内中分布面积约占5%,其中往往有河流阶地、边滩、心滩和沙洲等堆积地貌以及剥蚀残丘发育。丘陵地貌在本项目区域内分布最广,面积约占65%。丘陵地形多呈波状起伏,山坡坡度一般为15?~25?;但部分山体坡度较陡,达65?~70?,局部甚至近直立。低山地貌在本项目区域内分布面积约占30%,最高峰为选线中上段的坪天嶂(海拔1071m),低山区的地形切割较强烈,地势起伏较大,地势陡峻,山坡坡度一般为20?~35?,部分为40?~45?,山间多为谷地,“Ⅴ”型谷发育。

2.地质与地震简况

2.1 地层岩性

项目区地层岩性多样,沿线地层岩性主要有第四系Q、侏罗系下统J1、石炭系下统C1、泥盆系中下统D1-2、上泥盆统D3、奥陶系O、寒武系∈、燕山期花岗岩类(γ52、δο53、λπ53)。项目区内的侵入岩体的岩性主要为燕山期花岗岩类。

2.2 地质构造

本项目区域内经受多期地质构造运动,地层复杂多变,伴随断裂构造带,规模大小不一。其中区域内发育规模较大的有阳山-曲江华夏系褶皱构造带、粤北山字型构造等。

本项目区域内地处南岭纬向构造带、北东向断裂构造带、北西向断裂构造带纵横交错交接复合部位,断裂发育,规模大小不一,对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区内分布五条主要的区域性断裂分别为:莲花山断裂构造带、紫金—博罗断裂构造带、麻布岗—紫金-惠东断裂构造带、灯塔—河源—香港断裂带、松坑—惠东北西向压扭性断裂构造。

2.3 水文地质

项目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多雨,水系发育,地下水的补给充沛。丘陵和低山地区基岩裂隙发育,风化层厚度较大;河谷和平原地区地形平坦,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和汇集,形成丰富的地表水以及地下裂隙水和孔隙水。地表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季节性影响较大。区内地下水丰富,平原地区的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山区地下水位埋藏变化较大,随地形起伏。沿线地下水类型可分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岩溶水、断层带水。

2.4 不良地质

项目沿线主要不良地质现象有:潜在滑坡、崩塌、水土流失、饱和砂土液化、隐伏岩溶、花岗岩放射性等。特殊性岩土主要有软土、高液限土及膨胀土、孤石、红黏土等。

2.5 地震及区域稳定性

本项目沿线地震活动水平较低,惠州、东莞段没有发生5级以上地震,地壳较稳定。项目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水文与气象简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中部偏东北,属中纬度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常年雨量充沛。路线走廊带属亚热带季节风气候(Ⅳ6)。

本项目沿线地表水系发育,水量丰富,水位受季节影响涨落,河流属于东江水系,沿线主要河流有东江、秋香江、西枝江及其次级河流。在平原区,河谷断面为“U”字型~蝶形谷,选线地域内的河汊交错,水面宽阔,河床纵坡呈波状起伏,坡降小,多浅滩;在山区,河谷断面为“V”字型,水位及流量变化大,旱季一般无迳流,雨季时受周边丘陵、中低山坡体面流和迳流的迅速补给而水量大增,流速快、水量大、携砂量较高,河流水浅流急,洪水期洪峰落差大,暴涨暴落,具有山区河流的特点。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项目沿线交通便利,大部分与省道S120相邻,并与国道G205、国道G324、省道S357等多处相交,运输条件便利。

沿线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质纯净,对混凝土无侵蚀性,可直接作为工程用水。沿线电力资源丰富地区,电力供应充足,电路考虑就近接入,工程用电不难解决。

沿线分布着较多规模不一的石料场,石料储量丰富,沿线石料以石英砂岩为主,部分为花岗岩等,石质坚硬、致密,是工程建设的好材料,基本能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石料的需要。沿线主要河流为东江及其支流,河流洼地堆积大量砂砾料,以石英质为主,级配较好,含泥量不高,储量丰富,基本可满足工程的需要。

三、路面结构

本项目交通量较大,通过力学、性能分析比较,并借鉴本地区其他高速公路的成功应用经验,综合考虑气候、水文、经济等因素,从降低造价及利用当地材料出发,推荐主线、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采用半刚性基层沥青砼路面结构。

由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半径较小时,车辆加减速频繁,路面所承受的水平和垂直荷载复杂,沥青砼路面易产生推移、车辙等病害。为避免早期损害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及服务区匝道、收费广场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单位。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承揽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段工作,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业绩的里程长度不少于40公里。

 

注:1.近5年指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同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只计1次业绩。

6.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指路面施工技术指导、路面质量控制管理方面的专项咨询或专题研究。

7.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算。

8.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指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有效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按联合体成员数量均分工作量作为认定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财务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近3年指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路面技术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3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与过一个类似项目的路面技术服务工作。

 

注:

1.近5年指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3.以上为本项目各标段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4. 项目负责人***

5. 项目负责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3:

投标人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企业信息登记号

(原IC卡号)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地址

 

我司保证在投标期间内保持上述联系方式有效,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盖单位章)

 

附件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工程咨询资质证书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仅限咨询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基本信息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业绩:  4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元),投标总报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精确至0.001%)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注: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0.98

备注:招标人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分

对招标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10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描述准确程度,一般得8分,较好得8~9分,好得9~10分。

对招标项目路面施工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8分,较好得8~9分,好得9~10分。

路面施工技术咨询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对路面施工技术咨询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一般得4分,较好得4~4.5分,好得4.5~5分。

路面施工技术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对路面施工技术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4分,较好得4~4.5分,好得4.5~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合同段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它因素

业绩

 

4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4分;

2、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每增加承揽一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技术咨询服务业绩加4分,本项加分最高为16分。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3.2.3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计算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得分时:当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以下单数时,各评标委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建议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建议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6

增加3.6.2款 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增加3.6.3款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1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7.1款修改为: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3.9

增加3.9.3-3.9.7款:

3.9.3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依次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2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 “否决投标条款”:

(1)单位负责人***

(2)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3)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5)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1)至(6)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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