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11.11招标公告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11
截止日期:2019.12.04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云**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发改资[****]***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
关键词: 设计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发改资[2019]144号、2019-440607-78-01-067793 批准建设,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美丽乡村振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外立面改造, 临时绿地提升, 新建党建文化墙, 停车场建设,新建人行道,增加景观导视系统,特色红色文化标识小品,新建特色公园与广场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6225752.5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586610.11元,建安费25639142.48元,不包含预备费。

2.3 计划建设周期:

2.3.1 本合同总承包工期为:12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关键活动

计划工期

施工图设计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及预算编制;

(2)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至竣工验收止。

工程施工

项目开工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通过初步验收。

2.3.2 本工程工期包括因中标人的设计未能达到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中标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工作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期缺陷修复及竣工图编制。

(3)其他:

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②报批报建: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投资可控。施工图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折率包干,建安工程费采用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支付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

1)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审定设计费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并审定结算后发包人支付余下设计费。

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2)工程建安费支付方式:

1)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如因发包人预算审核延误,可暂按审定的概算综合单价乘以施工中标折率作为计量支付的暂定综合单价,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待施工图预算审核确定后,再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调整);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7%;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并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款项;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5)承包人在提交第一期请款资料时,需同时提交已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因未能提供前述资料而影响进度款支付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名,且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至2019年10月)为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

4.5.6对拟派设计负责人***

4.5.7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

4.5.8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4.6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2时00分起至2019年11月19 日12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年11月29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邮编:

5281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